一、在校生办理员工证:
(1)新生入学获得学籍后,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员工证,员工领到后,必须妥善保管,严防遗失,不得私自涂改、盗用。
(2) 员工证所用照片使用教务处学籍库中的照片。
(3)员工证只限本人在校期间使用,不准转借送人,严禁私自更换照片或抵押。
(4)凭员工证享受乘车优惠者,乘车区间只能填写学校至家庭所在地最近站点,不得擅自涂改。家庭住址及乘车区间更改必须出据户籍迁移证明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室申请更改。
二、员工证补办:
对于在校员工出现员工证丢失的情况,补办员工证办理时间:从开学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最后一周员工提出申请,月初第一周的工作日内到学籍管理室(办公楼B102室)领取补办的员工证。


